遇到恐怖情人如何自保?新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將可聲請保護令 February 22, 2017, 18:46 楊宇倢 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家庭暴力防治法條文,第63條之1將「被害人年滿十六歲,遭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,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者」納入保護範圍,也就是針對恐怖情人的跟蹤、騷擾、恐嚇... 詳 細 文 章 內 容